(2022年1月1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于沈波為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二、任命于昆為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三、任命趙國利為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四、任命孫建軍、汪誠為遼寧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五、免去郝宏軍、曹遠航的遼寧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六、任命??饲瑸檫|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
七、任命張延丹為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員。
八、任命劉東輝為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九、免去郝熠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免去華鋒、唐云濤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十一、任命何毅為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十二、任命王福久為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沈陽鐵路運輸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員。
十三、免去祖云、溫延龍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十四、免去林剛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沈陽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十五、免去何淼的錦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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