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英明報道 我省長期堅持抓好地下水管理與保護工作,持續推進壓采地下水行動。省人大對此項工作十分關注,已連續幾年開展跟蹤監督。今年,按照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省人大農委組成調研組,對《遼寧省壓采地下水實施方案(2020-2021年)》落實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
該方案共涉及沈陽、錦州、營口、阜新、鐵嶺、朝陽、葫蘆島7個市。調研組召開兩次省直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會,深入錦州、朝陽兩市,實地檢查省重點輸供水工程配套凈水廠、地下泵站、地下水源封井現場,隨機抽查供水和用水單位,并聽取匯報。方案涉及的其他5市上報了自查報告。
據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2020年全省壓采任務已全部完成,2021年完成率85.2%。地下水用水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水位穩步提升。調研組對我省壓采地下水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調研組指出,過量開采地下水,會造成超采區范圍內地下水位持續下降,并引發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我省是北方地區嚴重缺水省份之一,壓采地下水是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化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加強資金保障,強化監督檢查,開展效果評估,將壓采地下水工作作為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抓緊抓實。
調研組指出,未完成壓采任務的各級政府要多措并舉,廣辟融資渠道,籌集凈水廠及配套管網建設資金,可采取政府投入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形成項目支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同時做好資金管理與項目開展、項目管理與工作推動的有效銜接。
調研組指出,要強化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未經批準擅自取用地下水、未按照批準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用地下水、未按規定封閉或轉為備用地下水取水工程、拒不安裝取水計量設施等違法違規取用地下水行為,落實地下水監管職責,強化部門協作執法能力,規范取用地下水行為秩序,防止地下水生態環境破壞。
調研組指出,為客觀真實評價全省地下水壓采效果,科學指導地下水管理工作,省政府主管部門應組織對我省地下水壓采工作完成情況及取得的成效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評估報告應由第三方機構出具。同時,以滿足水資源管理需求為目的,以提高監測計量覆蓋面、提升監測計量數據質量、加強監測計量成果應用為重點,依法依規建立行之有效的監測計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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